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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四城区2018年 范围、招生计划出炉!

找大平层  2018-06-12 16:46

[摘要] 衡阳四区各公办 具体招生细则,招生人数、 范围……你要的信息都有了~

六月已经过去三分之一
虽说这几天全城都在关注高考
但基础 的关注度可一直都不弱于高考

所以
今天来给大家奉上
衡阳四区各公办 具体招生细则
招生人数、 范围……
你要的信息都有了~

雁峰区义务 阶段招生 工作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方式
公办中 严格按照“相对就近、 招生、计划到校、免试 ”的方式进行;区属民办 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按照 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组织招生。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根据全区 发展规划以及 生源状况、各招生 的办学条件等情况,考虑外地务工返乡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等因素,教文体局下达 招生计划,各 须认真遵照执行。初中执行市 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严格实施 招生
为了保证每个适龄儿童的平等受 权利,维护 之间的正常招生秩序,教文体局按照相对就近 的原则划定雁峰区公办 招生服务区,各公办 必须在规定的服务区内招生;初中招生按照市 局出台的招生政策及划定的招生服务区执行。

四、严禁跨服务区招生
凡雁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不一致的,以居住所在地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跨区域选择就读 ,严禁各 跨区域招生。若服务 的 不能满足就近原则,由教文体局协调安排。

五、依法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接受义务 的权利
为依法保障我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 ,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簿及房产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划定的服务区域内 办理 手续。

六、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各 正常的 秩序,各 要根据教文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 ,严格控制班额。 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其他年级凡达到45人以上的班级,不得再接收转学学生,即“只出不进”;初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超班额招生,凡超班额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不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七、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 权利
㈠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受 权利。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 部、省 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 政策要求,切实简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流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 簿、居住证明(或房产证)、务工证明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内公办中 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 不得拒收。
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 权利。通过普通 随班就读、特教 登记 及送教上门等形式逐步提高我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率。
㈢认真做好留守儿童 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 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 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八、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四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结果公开。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在校门口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或显要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家长告知 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及录取结果。

九、规范均衡编班行为
一律实行均衡编班 ,按规定控制班额。严禁各校组织招生考试,新生编班实行随机抽签制度,不得分“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十、严格规范 管理
凡正式录取的新生, 应按照国家“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要求和《湖南省中 生 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到区教文体局基教股办理 注册手续, 注册登记手续全部在网上进行; 应当从学生 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 ,并逐步完善 档案。在中 生 信息管理系统中设定了招生计划、班额及 年龄,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 注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负责。
本区户籍从外地要求转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其所属的服务区域内 应为其办理接收手续,如转入年级已达到标准班额的, 需据实向教文体局基础 股报告,教文体局核实后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 的 就读,被调剂的 不得拒收。

十一、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雁峰区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本规定未明确的按上级 部门规定执行),凡擅自违反者,将追究 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各校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负总责。教文体局对出现违规招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 实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
2.对违纪违规招生的 ,教文体局核减其招生计划。
3.对违纪违规招生的 及其校长,不得推荐为先进、 评比对象;对具体组织或参与违规招生的教师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教师、 班主任评选和教师职称评定、先进个人评比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4.对在招生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雁峰区 文化体育局。

雁峰区公办 招生服务区范围

注:上述划定的服务区是相对稳定的划分,在实际招生工作中,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可能作一些微调,具体以调节通知为准。

一、 严格实施 招生
各 必须严格按照石鼓区公办 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全区经济发展及人员分布情况,区教文体局对此招生范围规定可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化,以当年度公布的调整规定为准。

二、招生方式
公办 按照“计划到校、 免试”的原则招生。民办 按照“自愿报名、免试 、录满为止”的原则招生。

三、招生时间及年龄规定
2018年7月8日至7月11日。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必须依法 ,2018级 新生出生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四、班额规定
一年级新生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新生班额不超过50人。

五、 规定
公办 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 。
1.石鼓区户籍适龄儿童( 批)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
(2)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 在本校 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 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安置房等,以社区 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产权房证明材料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在本校 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第二批)
(1)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某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但同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商营业执照;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 范围内合法居住,凭一方家长的服务区内居住证和正式务工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商营业执照(需要营业半年以上,2018年1月10日以后登记的营业执照不在此列),以适龄儿童在本校 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
公办 应尽量确保本 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 ,确因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服务区适龄儿童 的,由教文体局统筹安排。

六、严格履行转学程序
凡本区户籍从外地要求转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其所属的服务区域内 应为其办理接收手续,如转入年级存在大班额现象的, 需据实向区教文体局汇报,教文体局核实后进行调剂安排。

七、严格落实阳光招生
各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在校门口的显要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家长告知 办学规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班级与人数)、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证件、录取结果。

八、 落实阳光编班制度
严禁各校组织招生考试,新生编班实行随机抽签制度,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九、 严格规范 管理
凡正式录取的新生由接受 根据《湖南省中 生 管理的办法》的规定,统一到区教文体局基民教股办理 注册手续, 注册登记手续全部在网上进行。 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文体局一律不予注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负责。

十、 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石鼓区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 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本规定未明确的按上级 部门规定执行),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 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 其他事项
(1)持有视力、语言听力、智力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到衡阳市特殊 就读。但其法定监护人要求就近 到服务区 随班就读的,各 不得拒绝。
(2)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新生 时需到报名 所属预防接种门诊机构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各 要督促未全程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补种。
(3)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 实施细则(试行)》及军人子女 优待政策的,凭相关部门认定优待资格证明材料 。

十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规定同时废止。

石鼓区公办 招生服务区范围

蒸湘区2018年义务 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招生、免试 、定点登记、相对就近”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登记 。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 者,监护人可向 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缓、免学审批手续。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 招生计划和范围(见下文)。
2.农村 招生根据生源实际,按户籍辖区所在 免试就近 。

(四)、招生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
立新 :2018年7月14日至7月17日
大立 :2018年7月18日至7月21日
衡钢 :2018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新阳 :2018年7月26日至7月29日
其它公办 招生时间统一为2018年7月9日至7月12日

(五)、招生政策
公办 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 。
1.蒸湘区户籍适龄儿童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
(2)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 在本校 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 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安置房等,以社区 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产权房证明材料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在本校 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某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但同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经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商营业执照;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 范围内合法居住,凭一方家长的服务区内居住证和正式务工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经商人员提供有效的经商营业执照(需要营业半年以上,2018年1月10日以后登记的营业执照不在此列),以适龄儿童在本校 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
公办 应尽量确保本 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 ,确因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服务区适龄儿童 的,由教文体局统筹安排。

(六)、插班生招生办法
区 、大立 、衡钢 及立新 、新阳 因班额已达上级 部门规定的上限,今年秋季不接收插班生。凡符合蒸湘区公办 申请条件的插班生到所在服务区 登记审核资料,资料审核通过的人员视情况调剂到区内其他公办 就读。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儿童在本区的 资格。
(2)有多处住址的居民子女必须以居住地为准,一经 不得再 。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 招生 ,为了避免大班额现象,蒸湘区教文体局将视情况统一进行调剂。
(4)蒸湘区各公办 不接受年龄不满六周岁儿童 报名。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 将不提供 或不保证公办 :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 的;②申请 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 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跨地段申请 的;⑤ 申请结束以后购房迁 的。
(6)新生报到时, 要收取《儿童入托和 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7)申请公办 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 办理小孩的 证明材料及 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8)招生咨询电话:0734-8827561

蒸湘区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 内 的招生划分范围进行登记录取,若安排不下,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珠晖区中 实行 招生控制 的规定

一、严格实施 招生
根据城区建设、生源变化及 新增 的情况,适时调整各校 服务区范围,并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及珠晖区教文体网上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各 应在 醒目位置公布本校的 服务区范围。区教文体局和招生 要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根据各 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师资队伍等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应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

二、严禁违规自由
凡珠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不一致的,以居住所在地为准。严格执行 招生,就近 ,严禁一切违规 行为。

三、依法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的权利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依法 ,2018级 新生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四、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正常的 秩序,各 要根据珠晖区教文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 ; 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力争在2020年秋季开学时实现全区 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超班额招生。

五、 规定
公办 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 。
(一)有户有房( 批)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
(二)有户无房(第二批)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 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服务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安置房等,以社区 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产权房证明材料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第三批)
1.有房无户( 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某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 ,但同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无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合法居住,凭一方家长的服务区内居住证和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适龄儿童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

六、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要简化 操作程序,落实 优待政策。
各校要以校为单位,逐一核实未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特殊 就读、普通 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 安置。

七、严格执行普通初中招生的有关规定
各初中 严格按照2018衡阳市 局下发的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

八、严格落实阳光招生
各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在校门口的显要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家长告知 办学规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班级与人数)、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证件、录取结果。

九、落实阳光编班制度
严禁各校组织招生考试,新生编班实行随机抽签制度,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十、严格规范 管理
凡正式录取的新生由接收 根据《湖南省中 生 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到区教文体局基教股办理 注册手续, 注册登记手续全部在网上进行。

十一、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珠晖区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 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 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民办 违规招生、出现“大班额”现象,由 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局以往下发的招生等文件与本规定相违背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珠晖区公办 招生服务区及招生计划

所以部分 信息不全
一有新消息
会 时间为大家奉上!

标签:衡阳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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