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7 日,衡阳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良性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实行住宅用地出让优惠、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优化安置方式、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加强房地产信用管理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措施》提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办理个人按揭贷款手续,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住房公积金支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年底前职工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不作逾期处理。
《措施》明确,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对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地下车位(库)的购房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分别予以50%、50%和80%的财政补贴。同时,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方式,推行政府团购商品房作为实物安置房源。